由于劳动力短缺,一名建筑商的工程耗时比计划长得多、费用也高得多。根据 Davis Contractors v Fareham UDC 案,该合同:
- A无效,因为价格估计错误
- B自动变更为合理的价格
- C已经受挫,因为成本意外而大幅上涨
- D没有受挫,因为它只是变得更加繁重
公式表、每个专题的关键方法步骤和 10 道练习题,完整解答附在最后。
由于劳动力短缺,一名建筑商的工程耗时比计划长得多、费用也高得多。根据 Davis Contractors v Fareham UDC 案,该合同:
关于口头证据规则(parol evidence rule),哪项说法正确?
严格责任(strict liability)是指被告可以:
"新介入行为"(novus actus interveniens)可以:
在 Lingens v Austria 案中,欧洲人权法院认为政治人物:
对国际法采取"二元论"意味着:
D 开走了一辆她以为是自己的车,而实际上那是 V 的一辆外观完全相同的车。她不构成盗窃,因为:
在 R v Cheshire 案中,法院认为对枪伤被害人的过失医疗:
Internationale Handelsgesellschaft 案(1970)认为,共同体措施的效力:
Keck and Mithouard 案(1993)认为,关于"销售安排"的国内规则在什么情况下不属于《欧盟运行条约》第34条的范围?
答案: D · 没有受挫,因为它只是变得更加繁重
法域:英格兰和威尔士法。 合同受挫要求履行与约定的内容根本不同。属于合同通常风险范围内的迟延和额外费用是不够的。
答案: B · 一般不允许以书面合同之外的证据补充或变更其条款
法域:英格兰和威尔士法。 若合同完全以书面形式订立,外部证据通常不能补充或与之相矛盾,但也有例外(例如附属合同或更正)。
答案: B · 在不证明过错的情况下承担责任
法域:一般法律原则,见于大多数法律体系。 在严格责任下(例如欧盟《产品责任指令》),原告无需证明过失,只需证明缺陷、损害和因果关系。
答案: A · 切断被告违反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链
法域:一般法律原则,见于大多数法律体系。 第三人自由、故意的行为,或原告不合理的行为,可能切断因果链,使被告不对之后的损害负责。
答案: A · 必须容忍比普通个人更广泛的批评
法域:《欧洲人权公约》。 根据第 10 条,对于以公共身份行事、有意识地将自己置于密切监督之下的政治人物,可接受批评的界限更宽。
答案: B · 条约必须先纳入国内法,法院才能在国内适用
法域:一般法律原则,见于大多数法律体系。 在二元论体制下,国际法与国内法相互分离,条约需要实施立法。荷兰更偏一元论:有约束力的条约条款可具有直接效力。
答案: C · 她并非不诚实,也没有剥夺他人的故意
法域:英格兰和威尔士法。 误认为财物属于自己,否定了不诚实(s2(1)(a))和剥夺"他人"财物的故意,因此不构成盗窃。
答案: A · 不中断因果关系,除非它独立且有力到使原伤口变得微不足道
法域:英格兰和威尔士法。 医疗过失很少中断因果链;如果被告人的行为仍对死亡有重大作用,被告人仍须负责。
答案: A · 不受其违反国内宪法权利这一主张的影响
法域:欧盟法。 法院认为,欧盟法甚至优先于国内宪法权利,但尊重基本权利是法院所保护的欧盟法一般原则的组成部分。
答案: C · 适用于境内所有经营者,并在法律上和事实上同等影响国产和进口产品
法域:欧盟法。 Keck 案区分了产品要求(属于第34条)和非歧视性的销售安排(不属于),从而限制了宽泛的 Dassonville 公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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