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 1943 年《法律改革(受挫合同)法》,在受挫事件发生前已支付的款项一般:
- A无法追回,因为合同一旦受挫,损失只能由其落在的一方承担
- B作为罚金须支付两次
- C可以追回,但法院可以允许收款人保留一部分用于支付费用
- D交给法院进行分配
公式表、每个专题的关键方法步骤和 10 道练习题,完整解答附在最后。
根据 1943 年《法律改革(受挫合同)法》,在受挫事件发生前已支付的款项一般:
根据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》(CISG),对要约的答复若添加了非实质性条件,则:
过失行为造成的纯经济损失:
一名已知有自杀风险的囚犯在警官未关上门上的小窗后,在警察局拘留室内自杀。在 Reeves v Metropolitan Police Commissioner 案中,上议院认为:
《欧洲人权公约》中哪项权利是绝对的,即使在紧急状态下也不得克减?
威尼斯委员会是:
D 在超市调换了两件商品的价格标签,打算按较低的价格付款。根据 R v Morris 案,侵占发生在 D:
在 R v Sullivan(1984)案中,D 在癫痫发作时伤害了一位朋友。上议院认为:
根据《里斯本条约》的表决规则,理事会中的阻却少数必须至少包括:
在 AKZO 案(1991)中,欧盟法院指出50%或以上的市场份额:
答案: C · 可以追回,但法院可以允许收款人保留一部分用于支付费用
法域:英格兰和威尔士法。 已支付的款项可以追回,应付的款项不再需要支付。法院可以允许收款人为已发生的费用保留或追回一定金额,以已付或应付的款项为限。
答案: A · 构成承诺,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表示反对
法域:国际法。 根据 CISG 第 19 条,未对要约作实质性变更的添加使答复成为按变更后条件的承诺,除非要约人及时反对。
答案: C · 一般不予赔偿,但有例外,例如过失陈述
法域:英格兰和威尔士法。 法院通常拒绝过失行为造成的纯经济损失索赔,但在特殊关系中予以支持,例如依赖过失的建议(Hedley Byrne)。
答案: C · 他的故意行为没有切断因果链,因为这正是该义务旨在防止的事情
法域:英格兰和威尔士法。 当义务本身就是防范原告自己的故意行为时,该行为不能切断因果链。损害赔偿因与有过失而减少。
答案: D · 禁止酷刑(第3条)
法域:《欧洲人权公约》。 第3条是绝对的:没有例外,也不能依第15条克减。第8至11条是有条件的权利,可在民主社会必要时加以限制。
答案: D · 欧洲委员会在宪法领域的咨询机构
法域:国际法。 威尼斯委员会就宪法问题、法治和选举向各国提供意见;其意见有影响力但不具约束力。
答案: D · 调换标签时,因为他行使了所有人的一项权利
法域:英格兰和威尔士法。 Morris 案认为,行使所有人的任何一项权利(例如给商品贴标签)就构成侵占,即使尚未离开商店。
答案: B · 在法律上癫痫是一种"心智疾病",因此抗辩是 insanity
法域:英格兰和威尔士法。 根据 M'Naghten 规则,任何损害这些能力的内部状况,无论多么短暂、无论是器质性的还是功能性的,都可以是心智疾病。
答案: D · 四个成员国
法域:欧盟法。 《欧洲联盟条约》第16条第4款要求阻却少数至少包括四名理事会成员;否则视为已达到特定多数。
答案: B · 在没有特殊情况时,本身就可以作为存在支配地位的证据
法域:欧盟法。 极高的市场份额会产生支配地位的推定;AKZO 案还认为,低于平均可变成本的定价被推定为滥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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