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简单
在英国法中,Theft Act 1968 第 1 条把盗窃(theft)定义为:
- A以永久剥夺他人财物的故意,不诚实地侵占属于他人的财物
- B使用暴力取得属于他人的财物
- C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诚实地拿走属于他人的财物,意图使用后再归还
- D事先未经询问就借用他人的财物
2.简单
帮助或鼓励他人犯罪、但自己并不实施该行为的人称为:
- A主犯
- B从犯(次要参与者,accessory)
- C同案被告证人
- D无辜的代理人
3.简单
在英国法中,theft 与 robbery 有何区别?
- ARobbery 只涉及汽车
- BTheft 总是比 robbery 更严重
- CRobbery 不要求取得财物
- DRobbery 是伴随暴力或暴力威胁的盗窃
4.中等
两个成年朋友约定在街头打一场拳架,其中一人打断了另一人的鼻子。根据 A-G's Reference (No 6 of 1980),同意:
- A是完全抗辩,因为两个成年人都自由同意打斗并接受受伤的风险
- B只有在打架事先计划好时才是抗辩
- C不能作为抗辩,因为造成实际身体伤害的街头斗殴不符合公共利益
- D只与量刑有关,与是否有罪无关
5.中等
D 用力抢夺 V 的手提包,以致 V 的手被向下拽。根据 R v Clouden 案,这可能构成:
- ARobbery,因为为盗窃而对人使用了暴力
- B只构成盗窃,因为没有直接接触 V 的身体
- C只构成 battery,因为包没有被拿走
- DBurglary,因为包是 V 的财物
6.中等
D 买了一种他以为是海洛因的物质,打算转卖。实际上那是无害的粉末。根据 R v Shivpuri 案,D:
- A构成未遂,因为根据 1981 年的法律,不能犯不是抗辩
- B无罪,因为根据 1981 年法律,试图实施不可能的行为不构成犯罪
- C构成贩毒既遂
- D无罪,因为该物质无害
7.困难
在 R v Sullivan(1984)案中,D 在癫痫发作时伤害了一位朋友。上议院认为:
- A只有精神疾病才能是心智疾病
- BD 有罪,因为他知道自己患有癫痫
- C癫痫是外部因素,因此抗辩是自动症
- D在法律上癫痫是一种"心智疾病",因此抗辩是 insanity
8.困难
在 R v Cunningham(1957)案中,D 为偷钱把煤气表从墙上扯下;煤气泄漏,使邻居中毒。法院认为"恶意"(maliciously)的含义是:
- A没有注意到普通人会看到的风险
- B意图造成该伤害,或预见到其风险仍执意为之
- C以违法的方式行事
- D如日常用法那样,对被害人怀有邪恶或敌意地行事
答案
- 1. A · 以永久剥夺他人财物的故意,不诚实地侵占属于他人的财物
- 2. B · 从犯(次要参与者,accessory)
- 3. D · Robbery 是伴随暴力或暴力威胁的盗窃
- 4. C · 不能作为抗辩,因为造成实际身体伤害的街头斗殴不符合公共利益
- 5. A · Robbery,因为为盗窃而对人使用了暴力
- 6. A · 构成未遂,因为根据 1981 年的法律,不能犯不是抗辩
- 7. D · 在法律上癫痫是一种"心智疾病",因此抗辩是 insanity
- 8. B · 意图造成该伤害,或预见到其风险仍执意为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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