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法:练习题及解析

免费的刑法选择练习题,附提示和解析,分三个难度:关键术语与事实, 概念应用, 案例与分析。

免费练习题简单

胁迫(duress)抗辩要求存在何种威胁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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练习内容

  1. 简单关键术语与事实
  2. 中等概念应用
  3. 困难案例与分析

从零开始学习刑法

1什么是刑法

刑法界定国家惩罚的行为:杀人、伤害、盗窃、毁坏财物等等。提起诉讼的是国家,而不是被害人。

在英格兰和威尔士,大多数严重案件由皇家检控署决定是否起诉。在荷兰是检察机关(Openbaar Ministerie)。

由于定罪可能导致监禁,这个制度对被告人有很强的保护:

  • 无罪推定:在被证明有罪之前,被告人被视为无罪。
  • 举证责任和证明标准:控方必须证明有罪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。这是 Woolmington v DPP 中的“金线”。
  • 合法性:没有事先界定的法律就没有犯罪(nullum crimen sine lege)。法律必须足够明确,使人能预见什么会受到惩罚(lex certa)。
  • 一事不再理(ne bis in idem):任何人不会因同一罪行被审判或处罚两次。

本课遵循英国法,并附有对荷兰法(Wetboek van Strafrecht,Sr)的说明。

自测 在一起盗窃案的审判中,谁必须证明什么,达到什么标准?
  1. 控方必须证明有罪,达到排除合理怀疑
  2. 控方必须证明有罪,达到盖然性权衡
  3. 被告必须证明无罪,达到排除合理怀疑
  4. 被告必须证明无罪,达到盖然性权衡

答案: 控方必须证明有罪,达到排除合理怀疑. Woolmington v DPP 把举证责任放在控方,刑事标准是排除合理怀疑。盖然性权衡是民事标准,例如用于侵权和合同案件。

2犯罪行为和犯罪意图

大多数罪行有两个要素。控方必须证明两者,并且两者必须同时发生。

Actus reus(犯罪行为)是外部要素:行为、任何情节,以及对结果犯而言的结果(例如死亡)。

  • 行为必须是自愿的。反射动作或发作不是被告人的行为。
  • 不作为(不采取行动)只有在存在法律上的作为义务时才构成犯罪。义务来自合同(救生员)、自愿承担的照顾(Stone and Dobinson)、特殊关系如父母与子女,或制造了危险局面(R v Evans)。
  • 对陌生人没有一般的救助义务。

因果关系。对结果犯,被告人的行为必须是事实原因(如果没有这个行为,结果就不会发生)和法律原因(超过轻微的、起作用的原因)。

  • 过失的医疗救治很少会切断因果链;它必须独立到、强大到使原来的伤口变得无足轻重(R v Cheshire)。
  • 被害人或第三人自由、知情且自愿的行为可以切断因果链(R v Kennedy No 2)。
  • 蛋壳脑袋规则:被告人要按被害人的实际状况承担责任。

Mens rea(犯罪意图)是心理要素,即犯罪的心态。主要形式:

  • 直接故意:结果是被告人的目的或意图。
  • 间接故意(R v Woollin):如果结果几乎是必然的,并且被告人认识到这一点,陪审团可以认定有故意。
  • 放任(recklessness,R v G):被告人意识到风险,而冒这个风险是不合理的。

严格责任罪行至少对一个要素不需要犯罪意图。法院推定需要犯罪意图,除非议会明确排除了它(Sweet v Parsley)。

两条衔接规则:如果 A 瞄准 B 却打中了 C,A 的故意转移到 C(转移的恶意)。持续的行为一旦出现犯罪意图就算数(Fagan v MPC)。

自测 D 是一个成年的陌生人,他走过一个池塘,看到一个孩子正在溺水。他本可以轻易施救,却走开了。孩子死了。D 要承担刑事责任吗?
  1. 不要,因为对陌生人没有一般的救助义务
  2. 要,因为他本可以轻易救下孩子
  3. 要,因为在场的每个人都有作为的义务
  4. 要,构成谋杀,因为他预见到孩子会死

答案: 不要,因为对陌生人没有一般的救助义务. 不作为只有在存在法律上的作为义务时才是犯罪。路过的陌生人没有合同、关系或承担的照顾,也没有制造危险。没有义务的话,预见到死亡也没有用,因为没有犯罪行为。

3主要罪行和抗辩

杀人。谋杀是以杀人或造成严重身体伤害(GBH)的故意,非法杀害一个人。被判谋杀罪的成年人会被强制判处终身监禁。

  • 故意杀人罪(voluntary manslaughter):有谋杀的犯罪意图,但适用部分抗辩:失去控制(《2009 年验尸官与司法法》)或减轻责任能力(《1957 年杀人法》)。
  • 非故意杀人罪(involuntary manslaughter):没有谋杀的犯罪意图。要么是非法行为过失致死(造成死亡的危险犯罪行为),要么是重大过失杀人(R v Adomako)。
  • 在荷兰法中,moord(Sr 第 289 条)要求预谋;doodslag(Sr 第 287 条)是没有预谋的故意杀人。

非致命罪行(主要是《1861 年侵害人身罪法》):assault(使被害人担心即将遭受非法暴力)、battery(施加非法暴力)、致实际身体伤害(第 47 条)、伤害或造成 GBH(第 20 条),以及最严重的,带着故意这样做(第 18 条)。

财产犯罪(《1968 年盗窃法》)。盗窃是不诚实地占有属于他人的财产,并有永久剥夺他人该财产的意图。抢劫是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的盗窃。入室盗窃是作为侵入者进入建筑物或其一部分。

不诚实用 Ivey v Genting Casinos 来检验:被告人对事实实际相信什么,以及按普通正派人的标准,这种行为是否不诚实?

抗辩。

  • 正当防卫:按被告人诚实相信的事实,所用的力是必要且合理的(R v Williams (Gladstone))。醉酒后的错误信念不算数。
  • 胁迫:死亡或严重伤害的威胁。它不适用于谋杀或谋杀未遂,也不适用于被告人自愿加入暴力团伙的情况(R v Hasan)。
  • 精神错乱(M'Naghten 规则)是由内部原因引起的精神疾病,例如癫痫或梦游。无意识行为(automatism)是由外部因素引起的失控,例如一击或注射胰岛素;它导致完全无罪释放。
  • 醉酒:自愿醉酒只有在没有故意时,才可以成为针对特定故意罪(如谋杀)的抗辩。对基本故意罪则不构成抗辩(DPP v Majewski)。
自测 D 在梦游时攻击 V 并造成 GBH。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。适用哪种抗辩?
  1. 减轻责任能力
  2. 精神错乱,因为梦游有内部原因
  3. 自愿醉酒
  4. 非精神错乱的无意识行为,因为他的行为不受控制

答案: 精神错乱,因为梦游有内部原因. 在 R v Burgess 中,梦游被视为精神疾病,所以抗辩是精神错乱。无意识行为需要外部原因。减轻责任能力只是针对谋杀的部分抗辩,而这里不是谋杀指控。

4案例题的解法

一次处理一个被告人和一项罪行。从最严重的可能罪行开始。

  1. 说出罪名及其来源:制定法(含条款)还是普通法。
  2. Actus reus:确定作为或不作为(有义务吗?)、情节和结果。
  3. 因果关系(结果犯):事实原因、法律原因,以及任何可能切断因果链的介入行为。
  4. Mens rea:该罪行要求哪种心理状态(故意、放任、明知)?被告人在行为时具备它吗?
  5. 抗辩:完全抗辩(正当防卫、胁迫、精神错乱、无意识行为),对谋杀而言还有部分抗辩。
  6. 结论:犯了哪一项罪,或较轻的罪。为你所依据的每一步指出主要案例。

5例题讲解

先读事实,然后一次打开一个步骤。先试着自己得出每个结论。

例题讲解

在一场打斗中,D 想对 V 造成严重伤害,刺中了他的腹部。在医院,医生没有注意到伤口引起的呼吸问题,而谨慎的医生本来会处理它。V 死了。D 犯谋杀罪吗?

1

说出罪名

谋杀是普通法罪行:以杀人或造成 GBH 的故意,非法杀害一个人。V 这个人死了,刺伤不是合法的。

2

事实因果关系

如果没有这次刺伤,V 不会在医院,也不会死。D 的行为是死亡的事实原因。

3

法律因果关系

医生有过失,但根据 R v Cheshire,过失的救治只有在独立到、强大到使刺伤的伤口变得无足轻重时,才切断因果链。呼吸问题来自伤口,伤口仍是起作用的原因。因果链没有被切断。

4

Mens rea

D 想造成严重伤害。这是造成 GBH 的直接故意,即使 D 并不想杀人,也足以构成谋杀。

5

抗辩

没有迹象表明有正当防卫、导致失去控制的合格诱因,或精神功能异常。没有适用的抗辩。

答案

D 犯谋杀罪:他以造成 GBH 的故意造成了 V 的死亡,而医疗过失没有切断因果链。

6常见错误

  • 混淆动机和故意。良好的或不同的动机并不会消除故意。
  • 说对可能结果的预见就是故意。根据 Woollin,结果必须几乎是必然的,并且被告人必须认识到这一点;即便如此,陪审团也只是可以认定有故意,并不是自动认定。
  • 在没有先找到法律上的作为义务的情况下,就把不作为定为犯罪。
  • 把任何医疗过失都视为切断了因果链。
  • 允许胁迫作为谋杀的抗辩。
  • 混淆精神错乱(内部原因)和无意识行为(外部原因)。
自测 D 在夜里放火烧一栋房子以获取保险金。他知道里面的一家人几乎必死无疑,但希望他们逃出来。他们死了。陪审团可以认定有杀人的故意吗?
  1. 不可以,因为他希望这家人逃出来
  2. 不可以,因为他的目的是钱,而不是死亡
  3. 可以,但只有在他想让这家人死时才可以
  4. 可以,因为死亡几乎是必然的,而且 D 认识到这一点

答案: 可以,因为死亡几乎是必然的,而且 D 认识到这一点. 这是 R v Woollin 下的间接故意。当死亡几乎是必然的并且 D 知道这一点时,陪审团可以认定有故意。他的动机(钱)和他的希望并不会消除这种故意。

7考试题是什么样的

  • 简单:关键术语和事实。例如:actus reus 和 mens rea、证明标准、盗窃的定义、谋杀的犯罪意图。
  • 中等:应用概念。关于不作为、因果关系、assault、盗窃、抢劫或某项抗辩的简短情景,你要选择正确的结果。
  • 困难:案例与分析。一个主要案例(Cheshire、Woollin、Jogee、Brown、Majewski……)的事实,你要选择法院认定了什么以及理由。

在阅读选项之前,先问这道题考的是哪个要素:行为、因果关系、心理状态,还是抗辩。错误的选项常常陈述一条对另一项罪行成立的规则,例如把减轻责任能力用于非谋杀的指控。

有些题目使用荷兰法:noodweer(正当防卫,Sr 第 41 条第 1 款)、noodweerexces(由强烈情绪引起的防卫过当,Sr 第 41 条第 2 款)和 dolus eventualis(明知并接受结果发生的相当大的可能性)。

在应用中一步一步地学在应用中一步一步地学

例题

例题 1简单

在荷兰刑法中,"noodweer"(正当防卫,第 41 条第 1 款 Sr)是:

  1. A允许警察拦截搜查他人的规则
  2. B针对即时的非法侵害进行必要防卫的正当化事由
  3. C基于非法侵害引起的强烈情绪困扰的免责事由
  4. D实施犯罪的一种预备形式
显示提示
  1. 它消除了行为的违法性。
  2. 两个错误答案已被划掉。剩下的两个中有一个是正确的。
显示答案和解析

为什么是这个答案

法域:荷兰法。 如果防卫是必要且相称的,noodweer 使为保护自己或他人的身体、性的完整性或财产而对即时的非法侵害进行的防卫正当化。

答案

B · 针对即时的非法侵害进行必要防卫的正当化事由
例题 2中等

英国法中的间接故意(oblique intention,R v Woollin)在何时成立?

  1. A被告人没有预见到任何伤害
  2. B死亡或严重伤害几乎必然发生,且被告人认识到这一点
  3. C死亡是可以预见的后果,理性人本应认识到
  4. D结果只是可能发生
显示提示
  1. 陪审团可以从对"几乎必然"的预见中认定故意。
  2. 两个错误答案已被划掉。剩下的两个中有一个是正确的。
显示答案和解析

为什么是这个答案

法域:英格兰和威尔士法。 如果结果几乎必然发生且被告人认识到这一点,即使这并非其目的,陪审团也可以认定故意。

答案

B · 死亡或严重伤害几乎必然发生,且被告人认识到这一点
例题 3困难

在 R v Cunningham(1957)案中,D 为偷钱把煤气表从墙上扯下;煤气泄漏,使邻居中毒。法院认为"恶意"(maliciously)的含义是:

  1. A意图造成该伤害,或预见到其风险仍执意为之
  2. B没有注意到普通人会看到的风险
  3. C如日常用法那样,对被害人怀有邪恶或敌意地行事
  4. D以违法的方式行事
显示提示
  1. 这是一个主观标准。
  2. 两个错误答案已被划掉。剩下的两个中有一个是正确的。
显示答案和解析

为什么是这个答案

法域:英格兰和威尔士法。 Cunningham 案把恶意定义为对特定种类伤害的故意或主观轻率;由于陪审团受到了错误指示,D 的定罪被撤销。

答案

A · 意图造成该伤害,或预见到其风险仍执意为之

问与答

什么是刑法?

刑法界定国家惩罚的行为:杀人、伤害、盗窃、毁坏财物等等。提起诉讼的是国家,而不是被害人。

在英格兰和威尔士,大多数严重案件由皇家检控署决定是否起诉。在荷兰是检察机关(Openbaar Ministerie)。

如何一步步学习刑法?
  1. 什么是刑法
  2. 犯罪行为和犯罪意图
  3. 主要罪行和抗辩
  4. 案例题的解法
  5. 例题讲解
  6. 常见错误
  7. 考试题是什么样的
刑法练习包括哪些内容?
  • 简单: 关键术语与事实
  • 中等: 概念应用
  • 困难: 案例与分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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